酉阳新闻网讯 近日,酉阳司法局社区矫正对象魏某,站在钟多司法所门外,对着县司法局、县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人员说:“我没什么文化,但做人的道理我懂,这笔烂账我要了两年多了,这次能解决,全靠你们的帮助,我一定好好改造!”情真意切的表态,跟一个多月前思想极端、有报复倾向的他判若两人。
2021年9月27日,魏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酉阳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,缓刑1年,于当日到酉阳司法局报到,依法接受社区矫正。魏某态度端正,按时报到参加学习劳动。1个月前因与田某的债务纠纷出现极端思想,有报复他人倾向。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魏某的异常表现看在眼里,详细了解情况后,将其纳入一类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管理。县司法局工作人员从社区矫正管理者转换到人民调解员的角色,联合县检察院、钟多街道调委会立即启动人民调解程序。经过多部门的共同努力,在人民调解程序内达成了归还方案,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,一次性解决了纠纷。(龙彦希)